>

2015年2月25日 星期三

民法總則152條的連續口訣題組



公司
公司
社團/財團
1-//
11-推定同時
21-法代住所
31-不登不抗三
41-準用公司
2-不背善
12-滿20成年
22--/我國無
32-查財產
42 -法院 15
3
13-無限成
23-選居為住
33-妨查罰5000
43-5000罰鍰
4-文字為準
14rsi -監本配四居
24-癈止意思
34 -違許則撤
44-餘財歸地
5-低額為準
15 -1-2
25--法人依律
35-不償聲請破
45-社團
6- /
16-權行不棄
26
36-違善風解散
46財-財團
7-視為出生
17-自由不棄
27
37-清算由董
47章-章程
8-7/3/1
18-防止/除去
28-
38-選任清算人
48登-登記
9-宣告推定
19
29-事務。住所
39-得解除職務
49-變任監開
10-非訟事件
20-久住事實
30-登機成立
40- 結收移存
50-總會最高

財團/
法定代理
  /意思表示

51-1/10//30
61-登記事項
71 -強行禁止
81--成人發衣
91-相對/第三
52-平等表決權
62-組織與管理
72 -善良風俗
82--未許可撤
92-詐欺/脅迫
53-3/42/3
63-保財變更
73 -律禁止
83--詐害有效
93-一年/十年
54退
64-違反章程
74 -利行為
84-準許範圍
94-對話表示
55
65-情事變更
75
85-營業許可
95-非對話效力
56-3
66 --不動產
76
86虛-虛偽表示
96-到達法代人
57
67 -動產
77 -獲法利益
87通-通謀虛表
97-公示送達
58
68-一成助習
78 --單獨無效
88錯-表示錯誤
98-真意不拘
59--機關許可
69--天然/法定
79 --法代承認
89傳-傳達錯誤
99-停止與解除
60-捐助章程
70-收天法息
80 --相對催告
90-一年
100-損條則賠
代理
無效與撤銷



101-擬制成否
111-部無效
121-終期
131撤-撤銷中斷
141-行法代1
102-始期終期
112
122-延長
132調-調解中斷
142-限代滅1
103
113賠-無權賠償
123-連續
133 -支付命令
143-婚權一年
104
114銷-撤銷
124-年齡計算
134--和解/破產
144-時效完成
105欠-欠債代理
115認-承認
125--請求權15
135-告知訟6
145
106自-自己代理
116
126-利利金5
136行-執行時效
146
107抗-對抗第3人
117三-第三人
127-2
137-時效重算
147-加長縮短
108法-代理法規
118-無權處分
128滅-消滅時效
138-當繼讓
148-誠實信用
109書-收回代書
119-適用範圍
129斷-中斷時效
139-災變一月
149防-正當防衛
110--表見代理
120-起算
130訴-告訴中斷
140-承六個月
150緊-緊急避難







依七的正負二記憶法則,條號以5字為一組來記最有效率也最不容易忘記
而且配合條號與條號間的位置記憶效應,也能彼此增加神經元的記憶連結
最高境界是每五言絕句最好都依格式並具體化為某形象物品,不過這種口
訣不容易編,因此還有可改進空間。

話說回來,背誦極簡的法條口訣字組前提是,背誦者本身也要大致了解
每一法條大概的內容,否則只背了一個字,有時會忘記到底是什麼意思
,其實每一個關鍵字只是一種提示與目錄,就像是電腦檔案匣中的目錄
索引表,記憶的關鍵正是正規化這個索引表,因此嚴格說來,並沒有什
麼有人記憶力好,有人記憶力就不好的錯覺,人長大了會覺得記憶力退
化,是因為成人要理解與吸收的東西太多,因此相對忘的也多,於是就
會有自己記憶力不行的錯覺,不過成年人的優勢是知識較廣泛,可以透
過將每個記憶單位互相聯結的方式,強化記憶。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老年人會比較固執的原因,因為他們腦袋裡的神經元
聯結,也即各種觀念與看法互相綁得很緊,要叫他們放下,已經很困難
了,畢竟要解開的不只是一個結,是好多好多心理與觀念的結。



以下民法第一條至第五十條的口訣字組

規慣簽文數   生胎失死產   1-10
同成無神行   能由人名住   11-20
代國選癈律   令董代住登   21-30
三查監許破   散算人解職   31-40
程院礙餘社   財章登員高   41-50

51條至100
召表議退求  違散機財捐   51-60
記組保反情  地動從息取   61-70
強風法暴神  代純獨契催   71-80
許撤詐財業  虛通錯傳撤   81-90
賠詐銷話非  無公真停附   91-100

101條至150
擬始本影欠  自抗法書表   101-110
一他賠銷認  意三權圍起   111-120
終延連年請  利求滅斷訴   121-130
撤調命和告  行時當災繼   131-140
無限夫完押  從加誠防緊   141-15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