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會發現許多國考生身邊都有一本
大法官釋字, 然後大家也會看到上面
的註記密密麻麻,不過說實在的, 真
正可以派上用場的大法官釋字大約只
有250個, 而且大部份的考生都不知
道大法官釋字要怎麼使用或引用。
在國文作文論說文中有一個重要的技
巧,叫做「重言」, 意思是重要權威
人士的發言, 例如如果一個書生可以
在科舉考試中把孔子的話引用出來,
至少這個人有讀書, 知道孔子說過什
麼話,而引用權威人士或權威數據,
往往可以為自己 的申論增加非常大
的說服力。
而要怎麼寫申論文最好的參考樣本就
是大法官釋字中的大法官語法,儘管
大家可能認為裡面看不懂的文言文很
多,不過文言文真的是一個很好用的
東西,尤其在面對申論題時,往往需
要塞入大量重點的答案,透過文言
言言簡意駭的特性,才有辦法在短短
的時間與有限的紙張篇幅中把該寫的
重點全部寫進去,而且老實說申論這
種東西不是說寫到點就好了,因為你
有寫到點他人也有寫到點,那分數還
不是一樣,你要能鶴立雞群就是不只
要寫到點,還要寫出更多其他人沒寫
到但也很重要的點,也就是說,關鍵
字的品質與數量都很重要,才有在一
題申論中拿到相對他人極高分的可能。
而大家會發現,大法官釋字最喜
歡用的文言文,有著以下的特色
一、用字精簡,能用一個字就能完整表達
意思的話,就絕對不用二個字,例如「查」
某甲在乙地犯案,就不會用「經過查證,
神共憤的案子」,這種「經」「查」「按」
「揭」「惟」的一字語是大法官最愛,為
什麼每個大法官最後都會變成省字一哥呢?
很大的關系。
二、多重否定,不偏向特定某方的立場,
我們常常聽到情理法這三個字,而申論的爭點
考題往往就是利用「情」來混淆與迷惑考生對
理與法到底沒有弄清楚,因此大部份比較會考
的爭點往往會給人一種好像在「情感」方面應
該要支持某一方,但實際依據法律與法理,不
應該支持這一方的樣態。這種題目因為很有誘
答力,因此常被認為是有水準的題目。
而大法官深明「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的道理。他們使用語言的功力可以說是
至於化境,某種程度我們可以說是政治幹
話與場面話的高手,因為高來高去,把所
有道德與法律原理原則的優勢據高點都佔去
了,但就是不跟你講具體結論,所以我們
會看到大法官解釋常常不會明確說明這種情
況到底有沒有違憲,而是會說
「尚難稱符合憲政法理」或是「尚非所不許
」或是「所屬單位應酌情處理」,也就是講
了半天好像什麼都講了,但又好像什麼都沒
講,而這就像皇帝一樣,只要沉默,什麼都
不講,底下的臣子就會自動腦補成自己想聽
的東西,同樣的,考生如果會這種話術,只
是給閱卷委員一種你很懂法理與原則,還有
相關背景的各種資料的氣勢與架勢,就算你
沒有明講,閱卷委員也會自動腦補你懂的這
種感覺。
可謂「滑溜至極」,但這其實就是一種語言
的藝術,講話圓融周延的人會讓正反雙方聽
起來都很舒服,感覺都站在自己的立場說話
,但仔細一分析就會發現其實他這個人沒有
立場,而其實法律寫作的本質就是「法不容情」
,本來就不應該有立場,而是從法律條文與
法理精神來找出自己應有的「態度」,而這
種不被「情」所誘惑的理性思維,才會是面
對陷阱題型較好的思維。
三、大法官其實也是風向大師
有時學理工的人來學法律都會有一種很不適
應的感覺,因為在理工的世界,一就是一二
就是二,但在法律的世界,真理常常朝令夕
改,而審判引用的法條與法律原則其實也常
常自相矛盾, 也就是法官往往先有自己的心證
再依自已的心證來決定要使用什麼理由與什麼
法條來滿足自己判案的需要, 就像前總統陳水
扁說的,要判什麼結果, 就抓對自已想要的結
果有利的法條或釋字來解釋就好,因此什麼結
論其實都可以透過不同觀點的法條來組合出來。
我們看釋字的沿革就會發現怎麼解釋憲法會因
為政治意識型態與左右派思潮的變化而變來變
去,在威權時代,大法官解釋憲法的立場都比
較偏右派,偏官方,讓政府好管理人民,相對比
較站在政府這一方,所以目前將近八百個釋字中
,前半會比較偏官方的立場,但隨著民主時代
的風潮還有法界左派意識型態佔上風,後來的
釋字都會比較偏人民與人權,比較反對高權行
政,也因此我們會看到一開始學生被退學是沒
有資格提行政訴訟的,而從釋字382開始
讓學生可以針對學習權益有關的行政處分爭議
來打行政訴訟,再到後來684,就算不是行政處
分而只是學校的管理措施,也都可以打行政訴訟
了。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公務員的福利上,一開始
的釋字非常重視信賴保護原則,但到了後來發現
好像給公務員的福利太好了,因此開始出現485
與781、782、783這些釋字來制衡「信賴保護」
原則,因此這個時候「比例原則」反而成為了
「信賴保護」原則的對手,時代的政治風向變了
,本來的天條信賴保護就被轉彎,原來的「信賴
應給予保護」「法安定性原則」就變成了
「不宜給予部份人民過度之照顧」之「比例原則
」與違反「平等原則」,也因為法律本身有很強
的社會科學特性,也就是人為的意向性,也因此
理工人看法律的書常常會看到吐血,因為感
覺不像是在追求真理,而比較像是在追求怎
麼整合彼此矛盾的各種法理原則來自圓其說
的一套話術大全。
但筆者在這裡也要聲明,我並不是在批判大
法官或法律人,而是必需承認,法律的因地
制宜與隨時空轉變也因此轉彎來配合當前局
勢的靈活性是必要的,雖然有時會給人一種
昨是今非與邏輯硬凹的感覺,但如果不這樣
透過靈活的「法律政治學」技巧來潤滑歧異
很多重要的政治與民生問題還有人為主觀製
造出來的問題是無法靠一是一二是二的硬邏
輯來解決的。
而頭腦直的理工人也會因此了解法學的奧義,
也不再那麼排斥法律,可以把法學當量子力
學來讀,因為那隻叫做法律原理原則的貓,
現在就是處於同時存在又不存在的量子未塌
陷狀態中。
我們有了以上三個觀念之後再來說明為什麼
釋字會長成今天這個樣子 以及為什麼我們要
學習大法官釋字的語法。
首先就是省字一哥,為什麼大法官要這麼省
字呢, 一方面是因為他們實在都是法律界的
老妖怪, 因此不講一些人家不懂的文言文,
別人沒辦法感覺他們夠資深夠厲害,我們捫
心自問。當我們是某個領域的專業權威時,
我們也都是這副德性, 例如一個科技人跟
另一個科技人講笑話時,會講「我從我的
D槽找到我人生的高潮」,不懂電腦的人就
會不知道這個科技宅男的笑點在哪裡, 而
知道笑點的人會有一種相視而笑的默契,
己人。
在考場上也是這樣的,閱卷委員要怎麼從
萬千考卷中找到自已人呢? 那當然是從這
個考生寫出來的專業行話來判定, 而專業
行話當然也都是要背的,有人可以不用背
, 因為可能是法律系畢業或重考多年,當
然對法律專有名詞順手拈來, 但對於一個
只接觸法科一年 的高普考生, 要把這些
法科的關鍵字都在考場上寫出來可不是那
麼容易, 因為能夠寫出來又正確又能拿高
分的內容, 往往需要多年的浸淫與理解,
而且是理解到精熟的程度, 才能俱備寫出
質量均佳關鍵字的能力。
而補習班是所謂的考試教育,也就是說,
在考生不是很理解 的情況下讓考生可以
透過抓重點與特定考試技巧與特定申論
格式傳授 的情況下考上, 某種程度來說
就是教同學如何明明沒有很會但卻能騙
到閱卷委員感覺你會的一門功夫。
(因為靠大量閱讀理解而完全不靠死背
寫出關鍵字,但要你準備十年才考的上
,你要嗎?)
當然我在這裡不是說叫大家不要理解
而去死背,而是說背誦與理解是一體
兩面的東西不可偏癈,而考試有時不
容許一個人花太多的時間去理解,因
此怎麼寫出重點才重要,是背的或理
解的並不重要。
而申論題的考試形式也確實可以造成這
種漏洞, 因為答題的字數有限, 因此如
果一個人可以在有限的篇幅下把滿滿的
關鍵字都寫出來, 自然能拿高分,但是
這裡有一點很有意思, 那就是你要把大
量的關鍵字寫出來,一定要有省字一哥
的能力, 因此只能用一個字可以表示精
要內容的,最好不要用兩個字, 否則一
個題目要回答十個重點 的答案,你卻回
答一個重點就使用了將近一半的考卷篇
幅, 閱卷委員會覺得你癈話太多,而且
漏了許多重點沒講, 此外也無法將重點
分佈到適合的點,當然也就不會給高分
, 因此同理可證,大法官都是身經百戰
的法律專家,更是把行話與精簡用字做
為識別自已人 的指標,畢竟他們要看
的法律卷宗那麼多, 實在是受不了那種
癈話講一堆的白話文, 而是希望看見那
種說個簡單代號就知道雙方要表達什麼
意思的答案, 例如給一個數字748就知
道在講同性婚姻, 再給個數字313就知
道在講長榮航空案與法律明確性原則。
接著就是來個781、782與783,就知道
在講公務員退休金 的信賴保護原則與
比例原則。
因此為什麼釋字有必要編成口訣,而
且最好一看口訣就知道釋字的案由與
背後的爭點與相關的原理原則,就是
這個道理。
筆者與保成出版社合作在年底即將出
版的大法官釋字口訣書,就是要讓各
位考生可以以直覺記憶的方式,快速
掌握法律原理原則的系統性思維,表
面上釋字與各法科好像沒有什麼具體
明確的關係,但能弄懂釋字背後抽象
的法理原則與大法官的論證技巧,將
能給各法科的法學基礎打上一個最有
力的強心針。讓考生知道,到底申論
是如何將抽象且基本的法理原則落實
到具體的實務爭點上的。
也因為申論考試的特性與型式,如果考
生會背,且知道要背什麼重點,老實說
比「理解」 有效率的多,因為閱卷委員
老實說不想從白話文知道你的理解, 而
是希望從關鍵字的行話中來「意會」與「
「欣賞」內行人的見解。
一般人剛接觸法律,其實會不太適應法
律的邏輯, 因為法律與人有關,而與人
有關的社會科學都有相當大的主觀成份,
許多釋字常因為時空環境的改變, 同樣
的案由卻出現不同的法律見解與結論,
為政府財政困難因此就以「比例原則」與
「平等原則」來做為抵銷「信賴保護原則」
的手段,理由是國家不能對公務員做過度的
照顧而讓一般人民覺得不公平,而這與
與當時的執政黨是誰還有政治風向有很
大的關系, 執政黨推薦的大法官往往會
作出對執政黨意識型態有利的大法官解
釋 ,而這就讓一般人覺得怎麼連法律好
像也被政治污染的感覺。
而這與左右兩派意識型態各成一種正義
也有極大的關係。
其實這種情況是全世界都有的,就以美
國為例,美國總統川普在任內也是拼命
把保守派的大法官拱上台,因為保守派
的法官意識型態是支持共和黨的,而如
果說連號稱民主先進國的美國大法官都
這麼的「有立場」了,要說台灣的大法
官沒有政治立場與意識型識恐怕就太矯
情了。
不過其實有政治立場與意識型態也沒有
關係,因為大法官會議是合議制,而大
法官也通常潔身自愛,不會因為自己的
政治立場而有太誇張的偏坦,也允許少數
意見的法官寫不同意見書,因此我們
才說大法官通常沒有個人的立場與意見,
而比較是被動因應現代社會需要,當國家
面臨沒有人出面說話與仲裁的僵局時,法
界就需要被動的來做一個對當前的大家都
好的法律解釋。
因此,法律其實是很有政治性格的,因為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政
治,就連考場上怎麼寫考題,什麼樣的寫
法可以拿比較高分,有多少人的想法與你
是否一樣,也都影響你最後的分數與成績
,因此,也都是政治。
而所謂的考試,也可說是一種了解出題委
員與閱卷委員在當下的想法與主觀意識型
態而做出對應的政治技巧。
與理工界一是一二是二的數理邏輯,是
不一樣的邏輯宇宙哦。
最後在這裡給各位考生一個有效的答題
策略,也是為什麼大法官釋字有必要
編成口訣且公式陣列化的原因,因為當
我們面對考題時有時會看不懂題目在問
什麼,有時會不知道爭點的核心重點在
哪裡,這時候最好的方法就是在腦海中
將重要的釋字一字排開,以暴力法全面
的檢視重要釋字背後的爭點與原理原則
,並一一的與現在這個法科考題的情境
一一比對,通常就會因此找出爭點與重
點之所在,也因此可以抓到如何透過抽
象原則到具體實務的舖陳來迎刃而解。
而且全面比對法的好處是可以有效的避
免自己在考場時因為緊張而忘記或表現
失常的風險,這是很重要的考試技巧。
「如果你對法學申論題的爭點與考點解析,
在憲法與大法官釋字找不到相對應的爭點
與原理原則,那就代表,你沒有抓到這題
的重點與爭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