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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0日 星期六

刑法實務判例口訣的背法


一般來說刑法除了會考法條條號與內容外,也要熟知學說與判例才能拿高分
,不過判例通常都比較難背,因為看起來字很多
例如最高法院90簡上字第47號判例看起來字就很多,而且還分成三段
綜合觀來,大部份的判例都是最高法院出來的,因此其實可以省略
背東西能用簡訣就用簡訣,例如行政機關平常只要用機或關一個字來記就好,到考場時再解壓縮就好,記筆記時也是一樣,沒必要一直抄「行政機關」這四個字,通常用英文字母E, 來代替(行政或執行)的概念就好,否則最後考生會發現自己根本只是很會抄筆記,書卻一點都沒有讀進去,便何況抄筆記超累的。

附上版主整理的刑法實務判例口訣口下,請笑納


客觀相當因果關係的實務判例
■實務 最高法院76台上192 ※這條超重要 (因為客觀相當因果關係太會考)
客觀上是76號,就是氣弱 相當因果是 台上 伊作惡
也可以記成,客觀上是七樓
△判例  §76 台上(最高法院與台上的判例高比例的多,所以幾乎不用背,套上就對了,遇到台非或台字時再特別記就好)
▲速記口訣:   192=一作惡 口訣:個人作惡會有相當因果


■實務 酒駕--△判例最高9815---98無鉛,台15分鐘就能到家
▲速記口訣:  加了98無鉛後酒駕,就像是一15分鐘然後回蘇州老家吃鴨蛋的飛車一樣


爭點 : 空白刑法
 事實變更說之實務
■實務釋字103  ▲口訣: 空白的刑法,就像是一座靈山,一片雲霧空白
最高49台上1093 伊零就刪,  空白勢久,伊若空白就刪
▲速記口訣:  49-1093 勢久伊零救山(空白的局勢久了,就會零救山
(零救助與靠山


處罰法人的擬制說---
△判例 最高98台上883  
▲速記口訣:不良的法人就像是一個人站在酒吧台上,會讓爸爸散


客觀歸責的實務判例
■實務
△判例88年交訴更字第一號判決 口訣 八八坑道  鞭炮車禍案
▲速記口訣: 八八坑道裡,通起,「」字第一號 (被判很生氣,叫了一聲「更」
通說  今日採折衷說 違法係具法益侵害及規範違反

因可罰性輕微而不罰的判例(微罪不舉)
拿紙一張的判例
△判例: 最高74台上4225 以社會相當性之欠缺為阻違要件
 社會欺淩弱勢--74,相當於勢惡惡虎,對於弱勢面對欺勢的勢惡惡虎,不能判人家很重,最好是不判。

另外搶香煙  不具實質違法性 故也是不罰

經典案例 :電網小偷案
■實務
§最高25年上1238判例
口訣 -----惡虎 十惡上吧 =25 /1238
▲速記口訣① 這個小偷25歲,卻像12歲的38人,爬上電網才被電
也可記成
▲速記口訣②  惡虎年會爬電網,是因為伊餓肚子又有傷疤的關係。
仍肯定正當防衛,但超過比例原則,考慮減刑


正當防衛的判例
最高90簡上字第47  侵害已過去後之報復行為---互歐不得主張正常防衛
▲速記口訣: 拿了九零手槍還撿上石器,怎麼可以宣稱正當防衛

實務上認定,傾向 若能證明對方先行動手,方可主張正防之態度
最高20年非字第九三號  --
▲速記口訣-不能證明這個打人的人是惡靈,因為他實際上有93軍人魂(九月三日軍人節)是有正義感的,所以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過失自招危難 的判例
■實務(最高72台上7058)---
▲速記口訣  猴子(72變等於孫悟空)犯有過失,上了玉帝的台上,欺淩吾爸(玉帝),還自稱齊天大聖,故不得阻卻違法。
■實務 見解認為過失自招不得阻違,但學者近來支持可以阻違


實務承認自助行為得阻卻違法 
■實務最高19年上字462 判決
▲速記口訣  19歲的青年,進,而且是個失落兒,因此是個自助的好青年
得阻卻違法。
要件-- 不及 集某法益,止某侵害
口訣 過來攻阻 「過來公主!! 我保護妳」(真愛演)
業務上正當行為
■實務 見解--以事實上執行業務者為標準  最高法院43台上826

口訣--都已經是43年的業務上開車老經驗了,怎麼會把兒子輕易掉落呢?--把兒落


更多的口訣內容之後再釋出,不過依照慣例到時候會收取工本費,撫慰我編口訣
受到創傷的心靈,另外語音檔也會同時製作出來,嘉惠無法常常在書桌前讀書的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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